第二屆記者盃歌唱大賽簡章
一、主辦單位:台北市新聞記者公會
二、比賽時間:
1.初賽:99年3月14日(星期日),下午1時開始(12時30分開始報到)
2.決賽:99年3月14日(星期日),下午6時開始(17時30分開始報到)
三、參賽資格:台北市新聞記者公會所屬會員(報到時請出示單位服務證明)
四:初賽(限60人):
1.請準備1首指定曲(可看字幕),依報到先後次序出場演唱,選成績較優半數進入決賽。
2.評審標準:音色30%、技巧30%、台風20%、造型20%
五、決賽 1.請準備1首自選曲(可看字幕)
2.報到時抽出場序,依序號進行第一首歌曲比賽,最後依分數高低選出冠亞季殿軍,第五名至第十名為優勝獎,第十一名至第二十名為優質獎。
3.評審標準:音色30%、技巧30%、台風20%、造型20%
4.評審:傑米老師、丁秀津老師
六、獎項:冠軍頒發獎金新台幣20,000元及獎杯一座、亞軍獎金15,000元及獎杯一座、季軍獎金10,000元及獎杯一座,殿軍獎金5,000元及獎杯一座,第五名獎金3,000元及獎杯一座,第六名獎金2,000元及獎杯一座,第七名獎金2,000元及獎杯一座,第八名獎金1,000元及獎杯一座,第九名獎金1,000元及獎杯一座,第十名獎金1,000元及獎杯一座,第十一名至第二十名為優質獎,各頒發獎杯一座。歌唱比賽當天決賽後隨即舉行頒獎儀式。
七、報名方式
八、比賽地點:台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7號台北市議會大禮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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